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文件青环发〔2008〕45号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各市环保局: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青普法办〔2008〕1号),市局组织制定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08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
环保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在“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的主题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广泛开展奥运和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提升公民环境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成功举办奥帆赛提供法制保障,营造良好的奥运法治环境,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2008年奥帆赛提供一个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全面推动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深入开展以奥运法律法规为主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为成功举办奥帆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宣传教育要以大力加强法治精神和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加强奥运服务与保障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宣传,着重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等法律规定
通过广泛开展奥运和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改善城市环境的法治理念,使广大公民在良好的城市环境中参与奥帆赛各项活动,向世人展现青岛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风采
密切联系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针对解决重点环境问题,按照我局迎奥运倒计时300天环保行动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奥帆赛环境法制工作
(一)在全市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