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关于建立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对集团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法律规范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加快重点项目推动,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土地项目效益最大化,经集团讨论土地综合开发工作联席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联席例会由分管土地、房建的集团领导召集,或由集团领导委托开发部召集。成员单位由经营管理处、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组成(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参会范围依据问题性质和相关性原则确定)。二、讨论事项1.提出推动土地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性意见,跟踪项目进展,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需集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2.加快解决重点项目综合规划、土地来源、经营开发、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排除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3.准确把握和落实集团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分析土地综合开发总体运行态势,讨论制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用好增量资源的总体安排,统筹协调土地综合开发资源配置,促进各部门共同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工作的顺利健康进展。三、会议制度1.联席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集团领导指示、重点项目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2.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仔细筹划,扎实推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3.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2页共3页第3页共3页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