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经销商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深圳市康澈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适应我国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环境保护事业的迅猛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康澈紫外线消毒杀菌设备的业务渠道,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对乙方进行授信资质审查合格,双方现就乙方经销甲方拥有的“康澈紫外线消毒杀菌设备”产品的二级经销商业务约定以下事项并承诺共同遵守:1、合作项目:甲方授权乙方为“康澈紫外线消毒杀菌设备”在省市(地区、自治州)唯一的二级经销商,并在甲方的授权期间和范围内负责开展康澈紫外线消毒杀菌设备的业务经营及相关管理工作
2、合作期限:双方首次合作期限为三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__月日止
3、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作为省市(地区、州)唯一的二级经销商,为确保甲方总销售目标的实现,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缴纳壹拾贰人民币(小写:¥120,000
00元)的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双方合作期届满,乙方完成销售目标任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否则不予退还
4、前期铺货:为满足乙方之潜在客户的不时紧急供货需求,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即按基本定价向康澈定购叁万元人民币(小写:30,000
00)的小型紫外线设备作为其基本货底,该货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与销售目标责任保证金一并交纳
5、二级经销商机构的设立:5
1、公司向获得授信资格的乙方颁发“康澈紫外线”二级经销商授权证书、二级经销商铭牌
2、乙方自行注册或理顺其自身现有企业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关系,在以后的康澈紫外线业务拓展过程中,乙方以其独立法人企业和康澈总代理的双重身份与当地客户签订合同
3、乙方可享受甲方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总代理在业务方面的支持与协作
4、乙方机构正式成立后,除与甲方缔结战略协作伙伴联盟的客户由甲方自行负责管理及维护之外,甲方即将现有在当地的其他业务和客户资源移交给乙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