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环境保护局盐亭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盐亭县监察局盐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盐亭县司法局盐亭县建设局盐亭县国土资源局盐亭县中小企业局盐亭县电力公司文件盐环〔2009〕52号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09年四川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盐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开展,保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盐亭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执法保障。二、组织机构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2009年盐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盐亭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全县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盐亭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传达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精神,协调联络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三、工作重点及要求(一)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1、对生活饮用水源地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整治,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堆放场,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并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排污企业,要依法关闭。2、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至今仍不到位、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垃圾渗沥液未经处理造成直排的,要依法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停止使用。如果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处置设施。。(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着重查处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三)对食品、化工、屠宰等重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1、对梓江、弥江沿岸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须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3、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四、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在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基础上,环保部门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