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方案根据200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为落实“沪食安联办〔2009〕7号”《上海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方案》的要求,2009年本区将创建5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通过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展示本区食品安全形象,弘扬中华美食文化,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工作目标。以“食品安全、市容整洁、诚信经营、群众满意”为目标,创建5条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使之成为世博会期间本区食品消费的重要场所,以及本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规范操作的示范点和开展公众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平台。二、工作安排(一)组织部署阶段(2009年4月底前)1、区食安办牵头,制定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表(见附表),确定创建名单,组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食药监青浦分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城管大队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并将各自方案落实到街镇对应部门。3、夏阳街道、盈浦街道、朱家角镇、赵巷镇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表》建立街镇管理体系。青浦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名单序号示范街名称地址或路段所属街道(镇)1公园路夏阳街道公园路99号-461号夏阳街道2城中东路夏阳街道城中东路201号-449号夏阳街道3奥特莱斯品牌直销广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888号赵巷镇4朱家角山湾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6666号朱家角镇5桥梓湾盈浦街道公园路666弄盈浦街道(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10月)1、食药监青浦分局、工商青浦分局、区城管大队根据创建工作标准和各自方案,全面指导督促相关街镇条线部门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分别收集整理创建资料。2、区食安办和相关街镇分别于5月、7月、10月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开展调查,以反映创建初期、中期和最后达标期情况,以备总结验收进行创建成效对比分析。内容包括企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调查、社会群众满意度调查、消费者投诉率调查,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等调查。3、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区政府和市食安办。创建工作要充分运用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宣传活动,提升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影响力,同时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1月)11月底前,区食安办组织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12月底前,迎接市食安办组成的评价验收工作组,对本区创建的示范街进行评价验收。通过评价验收的示范街向社会公布。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标准积极组织创建,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2、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负责牵头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区经委负责示范街食品行业经营结构引导,促进食品行业经济繁荣与发展;食药监青浦分局负责示范街内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建立“二个制度”和落实“六个统一”,规范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的操作;工商青浦分局负责规范示范街市场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食品加工经营单位,督促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工作,负责示范街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区质监局配合食药监青浦分局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内经营和使用的加工食品质量监督;区旅游委对示范街旅游接待单位加强行业管理,推进守信践诺,引导游客团体消费;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取缔无证流动摊贩、街头摊点,杜绝跨门营业。负责示范街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市容市貌;食品企业要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自律,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