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执法工作计划我局执法检查职责主要由环境监察大队和污染管理科承担,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具体执法检查,污染管理科负责行业性宏观管理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现将我局2012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公布如下:一、监察大队检查计划1、日常性检查
根据环保监察工作要求,对重点污染源如电镀、化工、食品、造纸、印染、热电、污水处理厂等行业每月现场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其他一般污染源每季度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2、新建项目“三同时”检查
对新批项目,每季度检查1次,直至通过竣工验收
3、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市长电话、、上级主管部门督办信访、两会提案议案等调查处理工作
其中,需要立即处理的,由我局应急处理小组立即赶赴现场调处
4、二考期间组织对XX县区噪声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环境
5、开展6次“利剑”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为防止个别企业利用非工作期间的从事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现象发生,全年计划利用休息日,特别是夜间和周末,有针对性地对敏感区域和行业开展突击检查
6、根据国务院八部委部署,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检查重点是“两高一资”行业、钢铁行业、涉砷行业、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满场
7、污染源在线监控超标查处
目前全市共18家企业安装有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
根据监管要求,必须对超标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8、排污申报现场核实
根据总量收费制度,必须对排污单位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
重点污染源每季度核实一次,一般污第1页共2页染源每年核实一次
9、行政违法行为回头看
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行政处罚的企业,执法人员须现场检查确认
10、突发环境事件检查
根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启动
11、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