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出口信贷是指国家为支持我国产品出口,采取提供保险、补贴利息等方式,鼓励我国金融机构对我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国的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
对外出口信贷的主要方式为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
1出口买方信贷7
1概述1.定义:出口买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器设备或成套设备贸易中,建设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国外进口商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上述设备的信贷支持
2.出口买方信贷的对象:(1)出口买方信贷的申请人一般是具有法人资格、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机电产品出口的进出口商和生产企业
(2)出口买方信贷的借款人一般是为我行认可的进口方银行或其他单位(如进口国的财政部等)
3、条件:(1)贸易合同的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2)出口商品在中国制造的部分,在成套设备和普通机电产品合同中一般应占70%以上,在船舶贸易合同中一般应占50%以上;(3)进口商以现汇即期支付的比例,船舶在交船前不低于贸易合同金额的20%,成套设备和其他机电产品一般不低于贸易合同金额的15%;(4)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获得双方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同意汇出全部贷款本息及费用的文件;(5)贸易合同须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国进出口银行也能够提供出口信贷担保,但该行一般会要求同时承办融资、担保的整体服务,不利于我行业务的竞争,所以原则上在提供对外出口信贷业务时,首先选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
4、用途:贷款用于国外进口商购买中国的船舶、飞机、电站、汽车等成套设备以及其他机电产品
5、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及费用之日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建设期在内,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
6、定价:利率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情况商定,一般为浮动利率LIBOR+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