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以问责促执行不论政策多好,管理条例多严,关键还在于实际中的贯彻执行。执行重于一切,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要以问责促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是在机关管理工作中常被提到的一句话。《问责条例》的发布和贯彻执行正是体现了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的决心。虽然在这之前已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项管党治党的章程、条例,但是避免不了有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明知故犯。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发布便是对这种侥幸心理的重击,打破一切以身试法、违纪的党员干部逃脱责任处理的幻想。“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问责条例》正是对责任的再一次重申和强调。为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担当,敢于担当,才能真正为百姓干实事,为当地带来改变。“在其位谋其事”,为官者不为国为民就是失职,就是缺失责任担当。没有责任担当也就根本谈不上执行了。《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和制度遵循,是对党员干部的警醒。以《问责条例》强调责任担当从而促执行,才能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上下脱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阳奉阴违。没有限制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便是对党员干部的限制,以这样的限制给予党员干部更多的自由,充分履行职责,享有更多的履职尽责空间。以问责促执行,更好地推动领导干部担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整顿作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