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业务培训材料(2007年6月2日)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根据此次组工干部业务培训会的安排,下面,我就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相关工作业务与大家作一次简单地探讨和交流
我今天主要和大家探讨交流七个方面的工作业务:一是干部任免;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四是干部工资晋升;五是干部退休;六是干部档案管理;七是科级干部出国及赴港、澳、台政审权限和程序
下面讲干部任免工作:干部任免一、哪些干部的任免需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2000年8月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宜宾县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宜县委发[2000]37号),对哪些干部任免需要报组织部审批作了比较详尽和具体的规定,具体讲:(一)乡镇党委任免以下干部时需要报组织部审批1、乡镇党委委员、乡镇长助理;2、乡镇党政办主任;3、乡镇纪委副书记;4、乡镇组织干事;5、乡镇享受副科级以上待遇的干部
(二)县级部门任免以下干部时需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1、县直各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办公室主任;2、县级各部门党组成员,县直属中学、直属医疗机构党总支(支部)委员;3、县级机关各部、委、局、办的政工(人事)股长;4、县级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5、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政治处副主任、庭长、副庭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政治处副主任,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
6、县级机关各部、委、局、办的科级领导助理,县直属中学、直属医疗机构校(院)级领导助理
以上11个方面的干部的任免方式分两种:单位提请任免和县委组织部直接任免
单位提请任免是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就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使用提出书面建议,报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任免
县委组织部直接任免是指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就乡镇和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县级各部门党组成员,县直属中学、直属医疗机构党总支(支部)委员,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委局、办科级领导助理,县直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