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某造船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85万平方米,可利用码头岸线长达6公里
该造船基地民船项目一期工程的生产纲领为年造船212万载重吨,已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上半年开工造船
在该造船基地民船项目一期工程中,由于投资原因和部分重大生产设施需经国家批准,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压缩和缓建
为了全面实现该造船公司2012年350万载重吨的实际生产目标,实现生产能力增量增效,达到整体生产均衡发展,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批准,该造船基地民船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对以上一期工程缓建项目进行设计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的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该造船基地民船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评价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其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该造船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委托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对该造船基地民船扩大生产能力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对象与方法1
1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主要为该造船基地民船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包括突堤舾装码头1座(370m),顺岸舾装码头1座(212m),总段组装场地,分段涂装车间(2喷3涂),涂装、分段堆场及预舾装场,零件集配场,生产指挥综合楼、技能培训中心、夜班宿舍等配套工程
该造船基地民船项目一期工程、及本项目建设期的相关内容不在评价范围内
2评价内容依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对以下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3评价方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