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关于举办“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京协字发〔2008〕01号)文件通知,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联合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借助五省市(扩大会)社区卫生协会联席会平台,于11月初在北京举办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
在交流学习外省市经验的同时,挖掘、培植并宣传北京亮点,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更快、更好的发展,海淀区缴费会员社区卫生机构负责人可免费参会,其他各社区卫生机构负责人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参加,参会人员请于9月25日之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子邮件至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详见附件)
联系人:方源、刘婧;联系电话:88364091附件:关于举办“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海淀区卫生局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京协字发[2008]01号关于举办“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社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发展10年以来,全国各地无论是在政策支持、网络建设、机制运行、服务功能、服务模式等各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创建了很多特色、亮点
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联合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借助五省市(扩大会)社区卫生协会联席会平台,于金秋十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经验交流会
在交流学习外省市经验的同时,挖掘、培植并宣传北京亮点,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更快、更好的发展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承办单位:北京市社区卫生协会协办单位:北京中医协会支持单位: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局二、会议时间、地点2008年11月3日、4日、5日(周一至周三)8:30-18:00北京代表于11月3日上午7:30分报到地点:北京京民大厦(朝阳区华严里10号,方位图见附件3)
三、参会人员和名额1、免费参会人员:各区县卫生局主管局长、社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