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广场工程桩基阶段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地铁广场工程桩基阶段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中天建设集团天津分公司项目经理:编制人: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BJ59-9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4、《现场施工布置总平面图》一、工程概况地铁广场工程位于南开区南开三马路与南马路交口,地下两层,地上二栋23-25层,裙房4层,建筑面积6万平米,系框架剪力墙结构
由天津金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天津建华建筑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承建
基坑深度11
钻孔灌注桩678根,深层搅拌桩345组,桩基施工工期60天
二、现场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业主提供的临时变压器位于现场的东边南马路旁,现场全部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供电,施工用电由业主提供的变压器配电箱接入总配电箱后用电缆线按桩机分别接至各自专用的二级配电箱
设备、照明用电全部由二级电箱接至移动电箱及固定电箱
全部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安全用电要求,桩基在围护桩施工时拟投入3台潜水桩机,1台深搅桩机,1组地连墙施工机械
围护桩施工结束,地连墙未结束前,施工工程桩时,增加一台潜水桩机,地连墙施工结束后,再增加投入1-2台潜水桩机
因此主要计算工程桩施工前期高峰用电量
2、用电量计算施工总用电量以施工用电高峰期的用电量为依据,计算如下:由机械用电量表(附后)可得:P1=594KW(常规机械用电量)P2=192KW(电焊机用电量)机械总用电量P=1
05×[K1×∑P1/cosφ+K2×∑p2]=704KW本式中系数取1
05K1=0
6cosφ=0
75因现阶段室内外照明用电量较少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室内外照明总用电量=704×10%=70KW所以现场桩基施工时高峰期总用电量为:77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