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报告说明(江苏版)(大企业国际处)报告说明:关联关系表(表一):一、“关联方”,包括符合我国税法关联方构成要件的法人和自然人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在纳税申报时对纳税人进行区分的唯一代码
三、“国家(地区)”:填报关联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关联方是双重或多重居民身份的,填报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地址”:填报关联方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管理机构所在地地址或关联个人住所
五、“关联关系类型”:无论受控制和控制,均按以下关联关系标准填报代码A、B、C等,有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同时填报多个代码: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B.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C.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D.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E.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F.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G.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H.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