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论依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党员主体地位问题,它是党的建设中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在共产党的历史发展上,从创立开始就非常重视党员在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虽然共产党的创始人并没有明确提出“党员主体地位”问题,但从不同的角度对发挥党员作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
这些阐述是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思想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活动中,创立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为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奠定了基础
列宁在党内民主的实践中,使得党内民主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为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进行了探索
他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民主建党原则
共产党从创建开始就是一个民主性质的政党,这给共产党的发展奠定了历史基础
恩格斯曾就共产主义同盟组织非常明确地说:“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进行”列宁也曾明确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
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
”二是强调党员一律平等思想
在1847年6月共产主义者同盟创立时,马克思、恩格斯为之起草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章程的基本精神,是将党内的生活制度、组织制度完全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特别强调在党内党员一律平等,这个思想是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的思想前提和条件,党员不平等就谈不上党员主体地位的确立
恩格斯认为:“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
”为此,他主张党的领导人要认真听取和善于采纳群众的不同意见,不要热衷于强制手段
他认为,在党内没有上下级党员之分,所有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的
正因为如此,恩格斯在晚年,特别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迷信
他在1890年9月写的《给萨克森工人报编辑部的答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