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试行)1总则1
1本指南以《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根据,对如何评价发电企业的业绩水平进行了具体描述
《准则》是发电企业业绩评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发电企业在开展业绩评估工作时以及业绩评估专家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均应以《准则》为依据
本指南与《准则》不一致时,按《准则》执行
2业绩评估的指导思想是:在总结国内发电企业“达标、创一流”、“安全性评价”、“标准化作业”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和学习国内外核电厂运行业绩评估的做法,以业绩评估为载体,通过推广“良好实践”和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良性循环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本指南阐述了发电企业业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目的是帮助评估专家规范、准确地开展业绩评估工作,亦可供发电企业在开展自我评估时参考
2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要求1
1评估前的准备工作1
1企业应按《准则》要求开展工作,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提出评估申请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提前三个月提出评估申请
2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根据企业申请,制订评估工作计划,确定评估的具体时间,按照评估范围组织评估队(具体落实参加评估的专家名单),并与企业协商评估工作的具体细节,如评估工作日程安排、需要事先提供的资料、需要事先进厂了解的相关情况等
3评估专家应于评估前仔细阅读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企业现状有基本了解
如需企业补充提供资料或提前进厂了解相关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提出要求,由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协调、安排
4企业应按集团公司业绩评估办公室的要求做好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5评估专家如需其他领域的评估专家协助开展工作时,应事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