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信誉评价条款理解各分(子)公司、指挥(项目)部:为了进一步抓好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含安全)和信誉评价相关资料,现将对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标准(34条)条款的理解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单位施工具体情况及业主、监理单位等要求,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抓好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工作
一、信誉评价第1、2、4条:(机构、人员、质量自控体系)项目工程质量组织机构、体系、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安质等)及资质、资格符合标书承诺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要求:1)各部门职责、人员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职责要明确具体到作业人员,并有效运行;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质检人员在岗到位,人员、资格、资质满足标书要求;3)施工人员满足标书承诺、工程施工要求或业主要求;4)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项目施工和标书承诺要求
指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上述所要求的管理台帐、以上各项管理制度、领导及部门、人员职责,并明确到具体操作人员,相应的证件或复印件等装订成册
当人员变更与标书承诺不一致时,指挥部必须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说明原因,并取得业主同意
二、信誉评价第3条:(主要设备)项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30万以上)及检测设备(仪器)应满足项目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书承诺要求,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仪器)台帐(含临时租令)、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指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保证工程施工所要求进场和必须的机械设备、仪器(含临时租令),建立所要求的管理台帐、相应(含操作人员)的证件或复印件、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影响,机械设备(仪器)等不能按时进场而仍能满足施工需要和进度要求、并与标书承诺不相吻合时,项目必须有书面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机械设备未进场原因说明报告,并报业主同意批准
三、信誉评价第5、9条:(检验批、隐蔽工程自检及报检、检验批验收资料)隐检、检验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