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信誉评价条款理解各分(子)公司、指挥(项目)部:为了进一步抓好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含安全)和信誉评价相关资料,现将对铁道部质量信誉评价标准(34条)条款的理解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单位施工具体情况及业主、监理单位等要求,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抓好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工作。一、信誉评价第1、2、4条:(机构、人员、质量自控体系)项目工程质量组织机构、体系、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安质等)及资质、资格符合标书承诺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要求:1)各部门职责、人员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职责要明确具体到作业人员,并有效运行;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质检人员在岗到位,人员、资格、资质满足标书要求;3)施工人员满足标书承诺、工程施工要求或业主要求;4)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项目施工和标书承诺要求。指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上述所要求的管理台帐、以上各项管理制度、领导及部门、人员职责,并明确到具体操作人员,相应的证件或复印件等装订成册。当人员变更与标书承诺不一致时,指挥部必须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说明原因,并取得业主同意。二、信誉评价第3条:(主要设备)项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30万以上)及检测设备(仪器)应满足项目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书承诺要求,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仪器)台帐(含临时租令)、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制度。指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保证工程施工所要求进场和必须的机械设备、仪器(含临时租令),建立所要求的管理台帐、相应(含操作人员)的证件或复印件、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影响,机械设备(仪器)等不能按时进场而仍能满足施工需要和进度要求、并与标书承诺不相吻合时,项目必须有书面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机械设备未进场原因说明报告,并报业主同意批准。三、信誉评价第5、9条:(检验批、隐蔽工程自检及报检、检验批验收资料)隐检、检验批自检和报检:必须按照相关行业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的特殊条款要求执行。1)检验批、隐蔽工程自检及报检:按照验收标准,在自检(技术、安质、施工负责人)合格的基础上报检,签认后进行后序施工。其内容填写真实、齐全、规范,与原始记录吻合;2)技术、安质、施工负责人的原始记录填写完备、真实并与隐检、检验批施工内容、进度、时间等相吻合;3)与施工内容同步、时间同步;4)施工日志必须记载自检、报检情况(①技术、安质、施工员共同对某隐检、检验批自检后,认为符合验标和设计要求、合格,同意报检;②监理某对该项隐检或检验批检查后,认为合格同意施工下道工序;③报检资料当时签认后进行后续施工);5)必须有支持隐检、检验批的原始记录(技术、安质、施工员);6)施工所涉及的检验批必须齐全、每一个分项所包含的检验批必须齐全、每一个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必须齐全、每一个单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必须齐全。7)必须与材料、检验、试验、施工日志相吻合(时间、施工内容)。8)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材料合格证、复试、试验等报告编号)和实测项目(实测记录)填写要正确。9)严格每道工序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主要由施工队进行质量控制(无施工队的由项目部负责)。四、信誉评价第6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要履行审批程序,按审批手续进行设计变更和施工,原则要求:经“四方会签(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签字齐全、完善后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有业主同意、指令、签字。指挥(项目)部(施工技术部)要建立变更设计台帐,便于掌握变更情况和进行计价清算。做好相应变更后的施工蓝图记录(修改)和相应的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或相关人员必须相应记载变更情况。五、信誉评价第7条:(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可指导性,便于施工人员理解和操作。技术交底包括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凡是与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作业都必须有书面交底。包括每一个检验批、分项、分部所涉及到的技术、安全质量标准、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控制、注意事项等内容都要进行技术交底。主要的重难点工程和关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