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文件晋教学[2003]89号关于报送2004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和用人单位网上注册年审的通知各有关用人单位:为了做好200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2003]49号和晋政发[2003]30号文件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服务,我厅正在进行收集用人单位2004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和2004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资源统计工作,同时要对用人单位网上注册进行一次年审并将通过“山西毕业生就业(www
cn)”予以公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才是第一资源
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是具有一定潜在资质的人才资源
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人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吸呐和储备毕业生人才,不断增强竞争力和发展的后劲
二、省直有关主管部门要尽快收集本部门所属用人单位2004年毕业生需求信息,统一汇总后书面报送我厅学生工作处
驻晋单位、大型企业和非国有制企业填写《2004年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报送我厅学生工作处
经审核符合网上注册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将在“山西毕业生就业网”上发布,如无特殊说明,网上公布前将在不征求用人单位意见
三、各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本市地用人单位2004年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
要认真进行统计汇总,务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厅学生处,以便及时向学校发送,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提供服务
四、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网站注册登记,经网站审核后予以发布信息
经审核后的用人单位,可常年在网上自行修改和维护本单位的需求信息、与毕业生进行网上交流、洽谈,互发招(应)聘电子邮件等
五、为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制度和接受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我厅将对用人单位实行网上注册年审,具体办法见《用人单位网上注册年度审核办法》(附件二)
六、集中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