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材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与2024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编2024年建材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一、工作目标(一)全市所有水泥矿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及其他粉尘排放企业有组织排放源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源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市XX年3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XX年5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其他县(市)、区于XX年9月底前淘汰辖区内所有水泥机立窑。(三)XX年9月底前,*市完成对辖区内粉磨企业的综合整治,其他县(市)、区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各辖区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二、工作任务(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停止审批除“以大代小”项目外的水泥、石灰和采矿等排放粉尘的新建项目。(二)*市政府负责,XX年3月底前将辖区内10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政府负责,XX年5月底前将各辖区共4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高邑县、井陉县、矿区、灵寿县、平山县、辛集市、新乐市、行唐县和赞皇县政府负责,XX年9月底前将各辖区共49座水泥机立窑全部拆除(企业名单见附件6-1)。(三)*市政府负责,XX年9月底前完成50家水泥粉磨企业66台磨机的综合治理工作。第1页共3页元氏县、新乐市、平山县、正定县、晋州市、藁城市、灵寿县、赵县、辛集市、赞皇县政府负责,XX年12月底前对各辖区46家水泥粉磨企业共68台磨机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企业名单见附件6-2)。对达不到要求的粉磨站,全部予以关停。治理标准1.各水泥粉磨站水泥生产企业完善各主机排放口治理设施,水泥生产磨机、包装机、提升机、破裂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的排放口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XX表2规定的限值,实现达标排放。2.所有物料装卸必须入棚入仓,物料搬倒必须在三面封闭的棚内(厂房)进行,所有物料禁止露天堆放。3.原料仓、水泥均化仓及仓下下料口必须实行封闭措施,物料输送必须封闭进行,并安装布袋除尘器,实现达标排放。4.水泥储存在封闭的厂房内存放,销售外运在封闭的货台内进行装运。5.散装水泥必须入仓,在散装口安装移动式除尘设施。6.实现办公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加大绿化力度,厂区绿化面积达到厂区面积的10%以上,办公区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7.进入厂区道路硬化,运输原料及产品的车辆必须覆盖。8.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XX表3规定的限值。(四)井陉县、平山县、灵寿县、*市、赞皇县、元氏县、行唐县和矿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淘汰的石灰土立窑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并根据“以大代小”原则对石灰生产企业升级改造。第2页共3页2024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安全目标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为“零”;2、杜绝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爆炸等事故,死亡事故为“零”;3、杜绝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超过1000元(含)以上的火灾事故,死亡事故为“零”;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事故为“零”。食品加工场所、人员符合卫生要求,餐饮用具卫生达标率100%;5、杜绝发生重大(含)以上交通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