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象山县学校重点工作评价方案【考核说明】1、本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和分值,由各个科室分两学期确定几项重点工作,并由督导科于每学期开学时第一个月内公布;考核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由责任科室对照考核的内容、分值和细则开展考评,其他科室配合
加强定期不定期督查,注重平时考核和资料积累,学年未进行适当实效性评估
可定量考评的,对照考核细则直接得出该项目的考核分;不能定量考评的,采用定性考评,原则按2:4:3:1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相应该项分值为满分的100%、80%、60%、30%
2、2009学年度的重点工作一条:提升教育质量
仅考核普高、初中、小学
2009学年教学质量考核细则(一)高中:(30分)各校高考常模目标完成,以学校当年高三高考成绩为基础,根据“2010年象山县普通高中高考成果奖实施细则”评定
具体方法:1.按权重确定各校各类指标分值学校一类指标二类指标三类指标象山中学2163象山二中、滨海学校61212象山三中12126西周中学、石浦中学12182.各类指标完成率:ai=bici(其中bi为各校完成人数,ci为各校预设的目标数,i=1,2,3)
3.各校各类指标得分值di=ai×ei(ei是各类指标分值)
4.总得分A=d1+d2+d3
说明:①各类超出人数,可以放本类计算,也可以放下类计算,以得分高者为准
②各类完成人数指实际完成人数减去上一类未完成人数
③各类指标得分值可以超过该类的总分,但总得分不超过满分值30分
附:2009年考核各校各类权重
学校象山中学象山二中象山三中滨海学校西周中学石浦中学第一类权重0
0第二类权重0
4第三类权重0
6(二)义务教育段初中教学质量考核,以当年中考成绩(包括体育分)作为考核指标,占30分;小学教学质量考核,分两个指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