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矿井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及工业电视系统技术协议甲方: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银星一井矿井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及工业电视系统技术协议书甲方: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乙方: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总则1、本技术要求根据《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星一号矿井初步设计》编制而成
如遇以后相关修改,以修改为准
建设单位在根据此技术要求组织招标定货前,应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做好设计文件、设计参数的确认
2、本技术条件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星一井矿井工业电视系统
3、本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乙方可以提供完全满足技术条件的产品
5、本技术条件作为定货合同的附件,乙方提供的所有现场设备均须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所有井下设备满足煤矿井下防爆要求,系统所有下井设备均需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标志证书)
6、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工程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优化设计、安装(设备厂家负责设备的安装,包括地面双绞线敷设、井下电缆挂钩及井下电缆、光缆敷设)、装修、调试、运行、人员培训、检测检验、试验等工作,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如有漏项或缺项设备,全部视为乙方减让,免费提供齐全
7、乙方负责与自动化平台接口的连接,提供相应的规约和接口
8、乙方须负责将甲方现有的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到工业电视系统中,现有的摄像仪7台(有自己的监控主机),型号分别为:红外匀速球CA-KS30RH;电梯用摄像仪CA-CM32S;走廊用摄像仪CA-CM37RSL
9、地面光缆敷设不包含在本次协议范围内,井下光缆敷设只包括摄像仪接入到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