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苏嘴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试行稿)二O一四年二月(总则)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本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从2014年2月17日起实施
四、实施原则1、实行量化积分考评,安全管理占20%、教学教研管理占30%、教师出勤占20%、教师培训占10%、公物管理占10%、行政值周占10%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一月一评,及时公示
4、学期末进行汇总、公示、发放
苏嘴镇中心小学教师出勤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师出勤的量化评估,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端正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态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推动我校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考核细则
一、考勤标准:1、病假(1)确患重病,传染性疾病,凭区级及其以上诊断病历和用药发票请假,准假时间根据医嘱或有关规定
(2)病情较轻,不能正常上班,凭镇级及其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用药发票请假
(3)到区级及以上医院检查健康状况,可凭区级及其以上诊断病历和检查用药发票请假一天
(4)教职工的子女、配偶患重大疾病需护理,凭区级及其以上病历和检查用药发票据实请假,按事假处理
教职工其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护理,凭区级及其以上病历和检查用药发票请假,按事假处理
(注:其他直系亲属指的是父母、岳父母)
2、产假(1)女教师生育符合政策,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男教师在爱人产假特殊情况下(剖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