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计划生育章程的实施意见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XX县区计划生育协会宁人口发〔2010〕号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的意见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来,全县村级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村规民约,在规范村两委和群众的计划生育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的《村民自治章程》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为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从根本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章程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鲁人口发"2009"46号)精神及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做好《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的意义近几年来,经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群众的婚育观念有了较大改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但是群众早婚早育、男孩偏好、传宗接代、儿女双全等传统的观念还不同程度存在
村集体经济内部利益导向机制不健全,传统的祭领、婚丧嫁娶、续家谱等存在男女不平等的习惯
特别是我县男女青年未婚同居、早婚早育现象非常严重,对社会、家庭、个人都会带来不良影响,影响了出生人口素质,也影响了全县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对《章程》计划生育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章程》在规范村两委和群众计划生育行为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自尊自重自立、杜绝早婚早育,倡树婚育文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倡树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婚育文明观念;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内部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是时代的呼唤,群众的期盼,也是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县的必然要求
二、把握原则要求第1页共6页1、上合法律法规
修订完善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