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廉政反腐工作计划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市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顺利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落实分局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市局党委和纪委述廉述责制度,接受质询和民主测评;班子成员要坚持落实讲廉政党课、约谈、包抓联系点、签字背书制度
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查处案件力度
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检查、拍摄录像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切实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严、作风不实、形象不佳、进取精神不足等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案件实行“一案三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四风”违纪问题等案件,坚决追究责任
对“两个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考核,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二)夯实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四风”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教育引导民警重温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详知规矩
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市局、区委和分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
二是严肃警务纪律
从民警上下班、值班备勤、警容风纪、接处警等抓起,各单位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真正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十项措施等纪律规定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