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测评项目测评内容标准分测评方法测评标准得分扣分理由一、组织领导与实施(10分)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辖区创建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指标以及本单位工作,并有落实措施和责任部门
2、召开创建专题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并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3、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全员知晓率≥90%,支持率≥80%
4241、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2、查看会议记录和现场3、随机抽查10名职工测试1、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指标、措施和责任不明确1项扣0
2、未召开动员布置会不得分,宣传氛围不浓扣1分
3、知晓率<90%扣2
5分,支持率<80%扣1
二、体系建设(30分)1、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展规划,有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各区按照《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其检查考核标准(武卫〔2004〕153号)要求,合理配备专职疫情信息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健全完善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疫情审核制度、动态疫情监控制度、信息保密制度;辖区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率≥95%
3、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方案
4、有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开展24小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接报工作,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报告工作
24341、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2、查看相关文件和资料3、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4、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1、无规划扣1分,无人才培养计划扣1分
2、无区文件扣1分,人员配备不足扣1分,无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不全扣1分,疫情登记报告率未达标扣1分
3、无领导小组扣3分,无总体预案和方案扣2分
4、无值班制度扣2分,值班记录不全扣1分,未按规范要求报告1处扣1分,扣完为止
二、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