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上当前的“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有两个流行的内涵:(1)要求裁官减负、息事宁人;(2)要求“海选”乡镇长
本文质疑其用途,指出其代价,提出不同思路
裁减公务员或许能省下乡镇政府的开支,据说省下这笔钱就能减下农民的“负担”
裁人或许还能减少乡镇政府办的事,但不如明确宣布减事直截了当和有效
据说减了官家的事,农民就自由了;农民自由了就能缓解政府与农民的矛盾
在笔者看来,靠裁官省钱、息事宁人来解决“三农”问题是一厢情愿,而且与“体制改革”基本不搭边
于是,“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质要求是“民主化”,要“海选”乡镇主要官员
因为“人民公社遗留下来的农村管理体制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农村的发展要求”,“不能适应农村基层推行民主选举的要求”,不能适应“乡镇政权本身需要进行合法性转换”的要求
在笔者看来,靠海选乡镇政府来解决“三农”问题也是一厢情愿,甚至是异想天开
要求在全国农村做如此根本的变革,缺少需要变革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本文第一节评论裁官省钱、息事宁人的想法;第二节提出替代方案;第三节讨论海选农村基层政权的“合法性”
“体制改革”和“民主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时髦的词
无论做什么事,贴上这个标签就代表政治正确
可是,环顾我们生活的世界,政府体制的革命性变迁,特别是改行普选,经常给社会带来灾难
在以往四分之一个世纪里,相对于那些改行“彻底”海选的地方(如拉美、非洲、东欧、亚洲的日本、韩国、台湾),中国的成功是对政体改革迷信的一大讽刺
笔者也是政体改革的热情支持者
但支配笔者写作这篇评论的思想有两个
第一,笔者主张为解决具体问题而进行改革,反对为改革而改革,特别反对出于某种意识形态目的而进行体制改革
相对于保存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本身并不天然具有合理性或道德优势
笔者认为:体制改革要坚持我国实用主义和渐进主义的优秀传统,对体制变革的代价保持高度敏感,即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