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文件莆院人〔2013〕23号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校各单位:《莆田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2013年7月3日莆田学院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明确各类岗位职责,客观合理评价教职工履职情况,做好我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2012]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基本原则岗位聘任与考核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严格考核、动态聘任的原则;坚持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的聘任与考核工作
岗位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申诉委员会,由校领导及工会、监审处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和处理,并将有关结论向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领导小组报告
(三)各单位成立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四、岗位职责与聘任条件(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1(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2(三)管理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见附件3(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