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节能监察工作计划2012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一年,要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年度节能目标,必须加大依法推动节能工作的力度,促进各项节能政策落到实处
为此,我中心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节能工作部署,把节能监察作为节能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积极性,扩大节能监察的广度和深度,增强部门间联动,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节能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二、基本原则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把列入我市38家重点用能企业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节能监察覆盖工业、建筑、交通、学校、宾馆商场、公共机构等领域
2、部门联动、加强指导
坚持市县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
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联动执法能力建设,及时总结推广节能监察经验,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监察、规范行动
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省节约能源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定期通报、惩罚分明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对违法用能单位和行为予以曝光
对节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三、总体目标全县拟对38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现场监察
除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外,还开展能耗限额、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公共机构、第1页共3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奖励节能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建筑领域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监察
四、主要任务(一)、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监察对象:以列入市“十二五”38家重点用能企业为重点监察对象
监察内容: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