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小区综合管线规划管理的意见5篇管线综合规划审批、调整办事指南事项编码26000003600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21条审批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XX市城市规划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且也不存在《XX市城市规划局业务案件受理和送达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六)、(七)项规定的情形,即可受理
办理程序(1)申请和受理:申请人向业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业务综合窗口经过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规划局内部办理;(3)案件办结通知
经领导审批后,经办人员出清样转业务综合窗口统一发案
申报材料1、立案申请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申请表;2、申请函
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第1页共3页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办理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5、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办理建筑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申请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