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为防治各类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生产,按照《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瓦斯、粉尘、火灾、水害、顶板、职业危害等。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特成立本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矿班子其他成员成员:副总、机关各部门及各队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检查、督促、落实解决所需的人、财、物。(二)每年三季度或四季度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次年矿井生产部署和灾害预测预报情况,组织生产、技术、安监、通风、机电、运输、调度、物资供应等部门,编制次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所必须的资金、设备、设施、材料等计划,并报公司审批。(三)矿长负责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人力、资金、材料的落实。(四)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相关的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组织实施。(五)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主要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情况。(六)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七)生产技术、供销等部门和各队根据主要灾害预防和第1页共33页处理计划,搞好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预防措施,落实措施计划,防止事故发生。四、工作部署(一)“一通三防”方面1.认真做好矿井生产部署调整、采煤方法改革等工作,尽量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避免生产过于集中或分散,杜绝不合理通风。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确保井下各作业点风量满足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超限。3.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增强矿井防灾、1抗灾能力。4.加强安全供电管理,努力减少无计划停电停风。5.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瓦斯超限或积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按规定安全排放瓦斯。6.认真组织实施瓦斯抽放工作,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7.加强矿井瓦斯赋存及涌出规律研究,有针对性地实施瓦斯综合治理。8.管理使用好矿井瓦斯监控及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按规定设齐各种传感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9.完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加强煤尘管理,防止煤尘严重飞扬或煤尘堆积。10.严格井下爆破作业管理,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高瓦斯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执行停电制度。11.抓好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一通三防”基础。(二)顶板管理方面1.切实落实顶板管理责任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按期召开顶板管理专题会,按规定及时汇报顶板事故,加大顶板管理事故的追查力度。第2页共33页2.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改善顶板管理条件。3.加大巷道支护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压力大、顶板破碎及近距离煤层的巷道支护方式选择上,要积极推广应用锚网喷、锚索等支护。4.加强对难采煤层和重点头面的顶板管理。对复合顶板、软底煤层、破碎顶板、坚硬顶板、近距离煤层、大倾角、大采高等难采煤层的工作面,要编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5.加强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等重点时期的顶板管理。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放小组成员跟班、盯面,监督初放措施的执行;采面收尾期间,矿有关部门必须深入现场,加强检查指导,以确保采面安全收尾。掘进工作面的拉门、巷道贯通、过地质构造带,必须有队领导现场跟班;加强井巷的维修,对失修的巷道必须按期及时维修,保证巷道完好。6.建设标准化采掘工作面。巷道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巷道断面和支护设计,要作为作业规程的附件,满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各采掘头面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建设。7.坚持开展矿山压力监测。矿生技部要高度重视矿山压力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采掘副总工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每天的矿压资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三)防治水管理方面1.建立由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定由矿总工程师主2抓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制度,定期专题研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