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481—2000IdtISO/IEC17025:199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2000年12月27日发布2001年09月01日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17025:1999第1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本标准是对GB/T15481—1995《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修订。与1995版标准相比,本标准发生了如下主要变化:——名称改为“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主体结构改为“管理要求”(第4章)和“技术要求”(第5章)两大部分;——内容上,在管理方面引入GB/T19000族标准的要求,技术方面则强化了评定测量不确定度和抽样的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5481—1995。本标准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刘安平、乔东、施昌彦、于亚东、毛祖兴、张斌、翟培军、齐晓。ISO/IEC前言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是为全球标准化而组成的专门体系。作为ISO和IEC成员的国家机构,通过从事特定技术领域活动的各组织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ISO和IEC各技术委员会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中相互协作,而其他政府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通过与ISO和IEC的联系也参与此项工作。国际标准遵照ISO/IEO导则第3部分中的规定起草。技术委员会采用的国际标准草案将传送给各成员机构进行表决,需至少得到75%参加投票的成员机构的赞同,方可作为国际标准予以发布。考虑到本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ISO和IEC不负责对任何该类专利权的鉴别。国际标准ISO/IEC17025由ISO/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制定。ISO/IEC17025第1版代替ISO/IEC指南25:1990。本标准中的附录A和附录B仅为提示的附录。引言ISO/IEC17025:1999是在ISO/IEC指南25和EN45001广泛的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并代替这两个文件。本标准包含了希望证明运作着质量体系、具有技术能力并能出具技术上有效结果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应满足的所有要求。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进行承认的认可机构应利用本标准作为其认可的基础。本标准的第4章规定了健全管理的要求,第5章规定了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的技术能力的要求。随着质量体系日益广泛的应用,对作为较大组织的组一部分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实验室,要求其确保所运作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1或ISO9002以及本标准的需求也在增长。因此,本标准注意结合了ISO9001和ISO9002中与实验室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标准服务范围有关的所有要求。符合本标准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其运作也符合ISO9001或ISO9002。依据ISO9001或ISO9002进行的认证,并不证明实验室具有出具技术上有效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如果实验室满足本标准并获得了某认可机构的认可,并且该认可机构已与其他国家采用本标准的同等机构达成了互认协议,这将会促进国家之间对检测和校准结果的相互承认。本标准的应用将会促进实验室和其它机构间的合作,并有助于信息和经验的交流以及标准和程序的协调。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准包括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1.2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组织,包括诸如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本标准适用干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1.3文中的注是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它们既不包含要求,也不构成本标准的主体部分。1.4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1.1.5本标注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1.6如果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