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委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节约土地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综合利用资源,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通知》和《县关于鼓励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等法规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提出2011年我委行政执法例行检查工作计划
具体如下:一、行政执法检查内容1
对全县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限量生产情况例行检查;2
对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单位使用墙体材料情况例行检查;3
对全县使用能源资源的生产企业使用节约能源资源情况例行检查
二、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全县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经济开发区、地区房地产建设单位、全县使用能源资源的生产企业均属检查对象
三、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通知》和《县关于鼓励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办法》等法规条例文件精神,进行行政执法例行检查
四、行政执法检查时间1
粘土实心砖生产限量管理检查定为9—12月进行;2
其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随机进行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例行检查;2
检查时,必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用语,出示相关有效第1页共2页证件,严禁个人执法检查行为;3
例行行政执法时,必须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禁令”依法履行相关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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