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调查与思考【内容摘要】:“三农”问题直接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影响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三农”问题,中央做出了不懈努力,连续7年下发针对“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尝试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走好这条路的关键在于广大农村党员队伍是否能够保持先进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具备挑起新农村建设这副担子的能力,是否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2011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我市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的一年,为了服务全市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长葛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门调研组,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全市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本情况,并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归纳和总结,提出了新时期提升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四点思考,即一是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夯实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二是做好宣传、选树典型,激活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动力;三是创新载体、接受锤炼,提升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四是完善机制、创造机遇,拓宽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渠道。一、我市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现状(一)、我市农村党员概况农村党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细胞。近几年来,长葛市委组织部一方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力争将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群众认可的农民发展到党组织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农村党员轮训,不断提升老党员的的综合素质,使之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截止到2011年5月20日,我市农村党员共计一八955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60.8%。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3950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0.8%,较前五年提升了近2个百分点;36岁至40岁的3928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0.7%;46至54岁的3810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0.1%,55至60岁的2469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一三%,61岁以上的老党员4798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25.3%。从受教育程度看,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的农村党员861人,占4.9%;中专、高中文化的11604人,占65.7%;初中文化的4962人,占28.1%;小学文化241人,占1.3%。从发展情况看,近三年来,全市发展23岁以上35岁以下农村年轻党员973人,占发展农村党员总数的47%,2008年至今,全市发展大学生村干部党员301人。从行业分布看,个人创业致富的8117人,占总数的42.8%,较前五年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在企业单位工作的16一五人,占总数的8.5%;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17668人,占93.2%。调查显示,60%的群众认为农村党员不仅要有为民服务的意识,更要具备为民服务、带民致富的能力,这样的党员受群众欢迎程度较高,能够起到典型带动作用,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调查发现,70%的农村党员亦工亦农、亦商亦农,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村庄,农村党员多是村中有威望、有知识、有能力或人缘好的人,在经济条件相对富裕的村庄,农村党员多是村中有技术、有能力、有门道、有知识的人。从农村党员的基本情况可以看出,我市农村党员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能力化的发展趋势。(二)、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意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内容和重要途径,《党章》对此做出的规定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位共产党员都要始终保持自身先进性,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员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自觉增强先进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树立模范形象,为群众作出表率,在不同时期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生活在农民之中,一方面他们管理村级日常事务,肩负着落实、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