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运城康杰中学校友会西安分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及2011校友联谊会2011年3月6日会议议程一、宣布开会,介绍参会嘉宾;二、秘书长报告上届校友会工作;三、宣读和通过校友会《章程》;四、选举下一届校友委员会成员;五、会长讲话;六、名誉会长讲话;七、自由发言;八、会餐交流;山西运城康杰中学西安校友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山西运城康杰中学西安校友会。第二条本会为康杰中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第四条本会接受山西运城康杰中学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本会地址为:第二章工作范围第六条本会的工作范围:(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二)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三)进行各种业务、技术及信息交流;(四)组织联谊活动;(五)编辑网络校友录等交流平台;(六)建设服务平台,服务广大校友,更好地回报母校和社会。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凡在康杰中学及各分校(含附中)就学的各个时期的毕业生、插班生,学习过的学生。第八条凡在康杰中学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同时热心支持和赞助本会的社会人士经本会的理事会特聘,申办登记手续,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成为会员或名誉会员。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个人口头或书面申请;(二)登记入册并参加活动。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本会工作和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三)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四)按期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出席为准,决议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生效。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工作人员;(三)审议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本会由名誉会长指导工作,并积极咨询顾问专家意见。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会议表决通过。第十六条会长会议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会长会议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会长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会长、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应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会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其它形式召开。第二十条本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会议提名产生,对会长会议负责。第二十一条秘书处根据秘书长提名推选副秘书长若干。第二十二条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本会相关工作。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校友中较有影响;(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会章所规定的工作;(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第二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职能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各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一)校友会会员个人缴纳;(二)校友及其他友好人士、组织资助;(三)业务活动收入。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均为无报酬义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