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66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1997年8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陈光毅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民航科技进步,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奖励在民航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三条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是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单独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或者个人完成的下列成果:(一)研究开发的应用技术成果;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取得的成果;(三)标准、计量、劳动和环境保护等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科技成果;(四)企业管理等软科学研究成果;(五)科技和管理专著、科技教材、科普图书等优秀著作;(六)自然科学理论成果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申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奖励范围;(二)通过符合规定的技术鉴定或者其他形式的技术评价;(三)已获得本单位技术改进一等奖或者二等奖
但是,民航总局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的软科学研究成果不在此限
第五条申请民航总局科技进步奖,应当按本规定附件二的要求填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书》,并提交应用证明和技术评价证明
第六条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当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请奖励
第七条申请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在完成该项目中做出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