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推荐选拔县管领导干部的公告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干部初始提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推荐选拔县管领导干部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拔职位及范围面向城口县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拔(见附件1)二、选拔的资格条件(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二)选拔职位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0年11月;(三)身体健康;(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4、其它不适宜担任推荐职务的情况
三、选拔的程序(一)推荐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市管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等办法进行
组织推荐、市管领导干部推荐应征得本人同意
(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1、组织推荐
即干部所在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向县委推荐人选
组织推荐必须以党委(党组)会议等形式充分酝酿、民主推荐,不得以个人或少数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推荐对象确定后由本单位填写《推荐报名表》,并认真写好推荐意见(主要是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实绩)
2、领导干部推荐
由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推荐报名表》,写好推荐意见(主要是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实绩)并署名,不署名推荐无效
3、个人自荐
即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县委进行自荐,需个人认真填写《推荐报名表》,写好自荐意见(主要是德才表现和实绩)并署名,不署名的自荐无效
(二)资格审查
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考察人员
县委组织部根据推荐报名情况,按照1:2的比例,酝酿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
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推荐、测评,同时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常委会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