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我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08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34号)精神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
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
cn发布):一、招考名额及职位设置(一)招考名额:全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共招考公务员47名,全部充实到县市区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其中:涪城区2名、游仙区5名、三台县8名、安县4名、北川羌族自治县9名、平武县6名、梓潼县3名、盐亭县10名
(二)职位设置:以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置职位,一个县市区设置一个职位,职位名称均为:司法助理员
(三)排名方法:同一职位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在录用公示合格后按成绩排名次序和职位的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选择到具体的乡、镇)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含党校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
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北川羌族自治县职位的考生学历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