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潍科协字[2009]25号关于印发《潍坊市县级科协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科协:根据《山东省市级科协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鲁科协办发[2009]14号)文件精神,针对潍坊实际,现将《潍坊市县级科协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11月9日主题词:县级科协工作△考核办法潍坊市科协办公室2009年11月9日印发(共印30份)2潍坊市县级科协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科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履行科协职责,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以年度综合考核激励为手段,强化科协组织的大团体意识,促进市科协部署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激励县市区科协工作创新,推动形成全市科协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提高科协工作整体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塑造科协良好社会形象
综合考核工作坚持科学引导、鼓励创新、客观公正、简单易行的原则
3二、对象和周期综合考核对象为全市12个县市区科协
12个月为一个综合考核周期
每年12月至第二年11月底为一个综合考核年度
三、内容与分值综合考核内容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科协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各县市区创新性工作为主,分为学术交流与学会组织建设、科学普及、建家服务、创新工作、综合工作、专项工作六大类
综合考核内容的确定,充分考虑各地的工作基础,突出可比性和地方特色
综合考核实行千分制
各类别和各单项分值的确定,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重点变化作相应调整
四、组织实施市科协成立综合考核委员会
市科协办公室负责综合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综合考核相关工作
综合考核年度之初,市科协研究提出并下发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4综合考核年度末,各责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