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相关规定,为提高我院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坚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人才梯队建设和结构优化相结合,坚持工作需要和宏观调控相结合
重点选拔研究生充实科研和管理工作第一线
第三条,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公开竞争、德才兼备、择优录用原则,分类推进
对全院各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集中实施
第二章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方法第五条招聘的人员应具有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1以下
第六条招聘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第七条,招聘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各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学历应在本科及以上,其中科研岗位招聘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第八条,考试、面试的内容和方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
试卷采取百分制形式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其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回答问题准确性等综合素质的打分评价
第九条,招聘考试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根据省人社厅函〔2009〕12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关于享受加分待遇的2通知》,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