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全國愛護水資源有功人員選拔表揚作業要點中華民國97年8月27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水綜字第09714005120號函訂定一、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表彰熱心推動愛護水資源工作有功人士,藉以鼓勵全民參與水資源環境之永續發展,並充分運用民間資源促進水利業務推動,提升本署業務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表彰對象為協助推動水資源相關事務成效優良之人員,且係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職責或法律責任,並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者
三、全國愛護水資源有功人員選拔條件如下:(一)熱心參與水資源相關事務,具有下列事蹟一項以上者:1、維護巡守公共水域環境,或舉發、通報水污染情事者
2、舉發、通報非法採取河川砂石,或其他違反水利法規之行為者
3、推動節約用水工作、推廣省水觀念,創新節水方案獲採納者
4、推廣地層下陷防治工作,有具體成效者
5、參與水資源建設導覽解說,及相關親水活動推廣
6、協助水患防治、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7、推動水回收再利用之用水環境改造工作,有具體成效者
8、辦理水環境教學、展示、講習、宣導或解說活動
9、推廣水利產業發展,有具體成效者
10、捐贈、贊助、協助或認養水利相關之設施場所或活動
11、研究愛護水資源相關理論、實務、應用,在學術領域或實務界獨具創作者
12、其他對水資源工作推動成效優良者
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二)參加選拔之人員,其服務單位或所屬團體之相關人員,三年內未曾以相同事蹟獲得本要點表彰或本署相關獎項者
四、本要點之報名或推薦方式如下:(一)自行報名:填寫全國愛護水資源有功人員選拔報名表(如附表一),寄送本署
(二)推薦報名:由全國機關(構)、法人及其他團體,填寫全國愛護水資源有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