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水政执法巡查工作计划一、巡查目的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
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二、巡查重点根据我市近期水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情况;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三、巡查安排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
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1、一季度
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第1页共3页2、二季度
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水政大队组织对我XX县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