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1页第六章天特会议后天主教的信条天主教在天特会议后,当十七,十八世纪,除有教皇对“错谬”的判决以外,没有对信仰的新定义;但在十九,二十世纪,不仅有摈斥“错谬”的判决,而且有对信仰的新定义,这是一查在这个时期中天主教所颁布了的各种文件便知的
本章所搜集的包括以下数种
一种是教令(decree),为教皇个人,或教皇藉梵谛岗会议或宗教裁判所,对那与教会的一般福利有关之点所发表的言论
另一种是通谕(encyclical)为教皇达全天主教,或至少一国之内的天主教的众主教的书信,以求对他们的牧养工作特别有所指导
还有一种是教谕(bull),为有铅印的教皇书信,而由教皇署名为“主教,天主众仆人的仆人”(episcopus,servusservorumDei)
再有一种是敕书(rescript),在拉丁文名称为(MotuProprio),意即“由于他自己”,乃由教皇自己,未经红衣主教和他人顾询,对一种请求予以裁决而颁布的敕答
最后本章也包有制定(Constitution),是教皇向全体天主教徒所颁布有关信仰或法规的决定
当十九世纪,对天主教信仰的新定义最有建树的教皇是庇乌第九(PiusⅨ,1846-1878)
他颁布了三个教义文件,是天主教所必须永远皈依的
兹照年代的先后依次分述
他在征询天主教众主教之后,于一八五四年在(IneffabilisDeus)教谕中颁布有福童女马利亚无原罪成胎教令(TheDecreeontheImmaculateConceptionoftheBlessedVirginMary),意谓马利亚在其母腹中成胎时,没有沾染人人都有的原罪,恰如耶稣成胎时一样
这样他便将罗马教会中世纪以来所持的一种普通意见,升到了教义的地位
十年之后,他在一八六四年颁布一道通谕,叫QuantaC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