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计划总结2014年全区民政、残疾人各项工作,在民生工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基层政权、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取得不错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工作完成情况一、提高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保障标准
根据省市和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参照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同步调整;“五保”老人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8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2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
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26
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52
8万元,支付医疗救助资金142
57万元,支付流浪乞讨救助资金6
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98万元,孤儿养育经费77
二、强化了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一是对救助对象进行年度申核,入户调查比例不低于30%;二是积极联系市编办、和区编办建立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将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更名为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与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合署办公,并探索建立与区人社局联网,可实时查询申请救助家庭的养老保险、领取退休金、失地农民保险金等情况;三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在全区3个镇和45个村(居)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站”
三、推进了农村敬老院建设转型升级
为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6月份将焦岗湖镇敬老院和焦岗湖镇第二敬老院合并,并探索开展全区敬老院的转型升级工作,11月份将全区三家敬老院以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名称登机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为正式法人机构
2014年焦岗湖镇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成为全区民政工作的亮点
四、加强了防灾减灾和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