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XX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武科计〔2011〕150号)等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XX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批准立项、并获得市级科技经费资助的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XX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后,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是以项目任务书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成效、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四条科技项目验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验收工作的有关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过程通过XX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项目验收过程中市科技局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一)计划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验收的综合管理,其职责是组织协调申请验收项目的集中受理与材料审查;会同项目管理处室确定验收专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或委托中介机构、独立评审员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二)项目管理处室的职责是配合计划管理部门审查验收材料,提出验收专家组成建议
(三)项目验收受理及事务性工作委托局直属单位或中介机构承办
第七条验收组成员由技术、企业行业、经济(财务)专家第1页共5页组成,专家人数一般7人以内
专家成员由计划管理部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八条项目验收专家职责是
技术领域的专家主要负责对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