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执法权限、人员数量及监管企业的情况,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编制依据(一)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全市现有煤矿16家(其中生产矿井7家),非煤矿山企业17家
(二)监管力量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人(分管副局长1人,监管一科2人)
(三)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8、《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3、《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第1页共5页1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15《xx区实施办法》16、《xx区安全生产条例》三、基本内容(一)工作目标1、有效促进全市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2、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半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3、煤矿矿井均实现安全标准化建设
4、对煤矿检查覆盖率100%;非煤矿山检查覆盖率90%
5、事故查处结案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