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进口化妆品申报指南无论是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还是国外进口化妆品,在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前都必须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的审批
SFDA对进口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均简称《批文》),未领取《批文》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文》而在中国大陆市场上进行销售的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只有获取了SFDA颁发的《批文》,才算拿到了进入中国大陆化妆品市场的敲门砖,才能够进行销售
也只有获取了《批文》,才能够报关,报关时,海关部门要求您提供《批文》并进行核实,否则产品只能被扣留或退回
1、什么是化妆品
答: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产品
(注:牙膏、沐浴露等产品也跨进了化妆品行列,但目前对于口腔护理产品是否按照化妆品申报,国家还未出具正式公告文件)
2、化妆品分为哪些种类
答: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九类化妆品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除此之外的称为普通用途化妆品(或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为发用类、护肤类、彩妆类、指(趾)甲类和芳香类
3、、什么样的化妆品由SFDA审批
答:所有进口化妆品必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审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进口化妆品审批及管理机构从2008年9月1日起由卫生部变更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4、SFDA审批(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自2004年7月1日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化妆品程序,特殊类产品仍沿袭原有的注册制,而普通类产品则实行备案制
二者在程序上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前者在受理后需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技术审评
(1)、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