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租用标准合同北京企商在线数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地址:邮编:100022电话:传真:乙方:北京市企商在线数据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征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0号邮编:100086电话:010-62190003传真:62190004-1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实现数据专线接入INTERNET及提供INTERNET网络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2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网络持续联通”是指:放置在网络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与“ChinaNet”持续连接,且互联网络用户可通过相关终端设备与之通信
(二)“网络持续联通中断”是指:放置在网络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与“ChinaNet”连接中断,互联网络用户不能通过相关终端设备与之通信
(三)“电力持续供应”是指:乙方的电力系统(市电及不间断电源系统)可持续为客户的网络设备提供电力供应
(四)“电力持续供应中断”是指:乙方的电力系统(市电及不间断电源系统)不能持续为客户的网络设备提供电力供应
(五)“不可抗力”是指:1、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2、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3、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4、其它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
(六)“客户”指甲方4服务内容(一)乙方提供服务器托管机房场地、机柜和相应的路由设备,甲方将其服务器机及其附属设备,放置到乙方服务器内,以开展Internet信息服务
(二)为了保证甲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乙方提供100M共享带宽、分配给甲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1个IP地址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Inteleserver系列5250主机,配置如下:XEON1
8GProcessor可扩展为双路1G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