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大陆方面非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服务提供模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部门或次部门市场开放承诺其他承诺1、商业服务A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1)没有限制(2)没有限制(3)允许台湾会计师在大陆设立的符合大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台湾会计师应取得大陆会计从业资格,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陆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4)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①对已持有大陆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大陆执业的台湾会计师(包括合伙人)每年在大陆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大陆注册会计师实行
②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在大陆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适当简化对台湾会计师事务所在大陆临时执业的申报材料要求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临时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NationsProvisionalCentralProductClassification,ST/ESA/STAT/SER
部门或次部门市场开放承诺其他承诺A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e
工程服务(CPC8672)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1)对于方案设计没有限制要求与大陆专业机构进行合作,方案设计除外
(2)没有限制(3)①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对于个人业绩,其在台湾和大陆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依据,但在台湾完成的业绩规模标准应符合大陆建设项目规模划分标准
②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台湾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并将其作为本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资质审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