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品价格决定的方法传统的杂货店或市场,其定价的方法为“买打卖罐”,例如:A酱油一打进价是200元,则每罐卖20元,我们可以算出其总售价为:20元×12(瓶)=240元,毛利率为:(240元—200元)÷240元=16
6%这种定价起因于当时市场的价格全由厂商主导者,而零售店与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
渐渐的步入消费导向的时代,市场上渐渐有了比较,结果有些零售店为了增加竞争力,就把大品牌或畅销的商品稍微降价,而将消费者较不敏感的商品酌予调升
如上述A酱油为大品牌则可能以19元一瓶销售,而小品牌的B酱油也许一打进价只要170元,每瓶原以17元销售卖出,而此时可能调整为一八元,此时A品牌的一打总价为19元×12(瓶)=228元,而毛利率为(228元—200元)÷228元=12
3%,至于B品牌其一打售价为一八元×12瓶=216元,毛利率为(216—170元)÷216=21
3%至于生鲜食品,其传统的定价方法为“公斤买市斤卖”,例如:1公斤用50元买的水果,则一市斤卖50元,此时其每市斤的进货成本为50元×0
(1市斤等于0
5公斤),其毛利率为:(50元—25元)÷50元=50%
乍看之下,似乎毛利率很高,但由于果菜具有分级包装不易,不易保存,容易腐败的特性,在设定价格时,如果没有设定这么高的毛利,可能会亏本
一般而言,果菜因须处理,去外叶、去头、去皮或买进时斤两不足,其可用部分大约只有原先的八成,故其进货成本应先加上二成,即我们用一公斤的价格,实际上只买进了0
8公斤的货,例如一公斤用100元买人,则其实际成本应是:100元÷0
8=125元
如果我用传统方法去卖,每市斤卖100元,而一市斤的实际成本为125元×0
5元,即指其毛利率实际仅有(100元—62
5元)÷100元=37
5%,由于以此价格出售,仍有可能会有卖不出去的损失
故订这样的毛利率还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