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教育厅关《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实施办法XX省教育厅关于《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吉政教督字[2011]6号)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吉教联字[201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更好地满足城乡适龄儿童入园需要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学前教育文件精神,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与对象拟从2012年开始,全面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对象是市(州)(含长白山管委会)XX县区(市、区)人民政府
评估以市(州)为单位,分年度按比例检查县(市、区)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州)XX县区(市、区)全覆盖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的内容与项目根据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要求,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入园率,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学前教育投入得到基本保障
督导评估项目分为落实政府责任、扩大幼教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幼教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常规管理、实施第1页共3页重大项目等七方面
根据以上内容与项目,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四、督导评估的基本原则(一)重点评估与整体评估相结合原则
在重点对市(州)所辖县(市、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