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需求管理程序顾客需求管理程序.目的为正确理解和了解顾客的要求及期望,确定满足顾客要求的产品质量,以确保公司按合同要求向顾客提供产品,使顾客满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销售合同、订单、标书、技术协议的评审
.引用文件《质量记录控制程序》《顾客特殊要求管理程序》《信息管理程序》《服务管理程序》《顾客满意度调查程序》《顾客抱怨处理程序》《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管理程序》.术语和定义新产品合同:指公司新开发的与以往产品有根本不同的产品合同或技术开发协议
标准产品合同:指已形成稳定供货的产品合同
集中评审:由经理部组织,制造部、财务部、质量部、研究所、采购部以及合同签订单位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评审
内部评审: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其内部技术、生产、质量、财务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评审
自行评审:由持有法人委托证书人员自己进行的评审
.职责经理部职责:组织集中评审评审所签订的合同、订单是否违反国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评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保管总金额在万元以上的产品合同及其评审资料的复印件(不包括订单)技术部门(研究所)职责:正确理解合同或订单的技术和其参数要求,分析公司对满足合同或订单在技术方面的能力,提出新产品制造可行性和风险分析及评估的结论
对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或订单,技术部门应与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满足顾客特殊要求的专项对策和措施
一旦对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的理解和执行有异议,应提出建议和意见交合同签订单位由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质量部门职责:分析、评估产品质量要求和其所需的检测方法和手段,提供证据已满足顾客和合同的要求,当有异议或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提出建议和意见交合同签订单位,由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
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或订单中产品的价格和利润水平进行评审,当有异议或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应提出建议和意见交合同签订单位,由其与顾客进行沟通、协商